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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断桃源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生长痛

青春是夏花,肆无忌惮。
自卑也像自傲。
妥协,放弃,忍耐和低头。
想想,其实也不是不好的东西。
那些生长的痛苦,
也都是很好很好的经历。
5
只是青春如夏花,
彼时开到荼糜,何日意兴阑珊?

那些惨淡经营的日子

 
开学第一周比想象中更无聊,整个处在一没事找事干的状态中。星期三猫在学校阅览室翻杂志,有所感。
其一
看到某篇文章里一小段一小段的名人轶闻,突然一个激灵:这要是高三,我该掏出笔和本子猛记一通啦。
突然想起这个,我自个儿都觉着挺诡异。不过高三作文的举例啊举例,真是我生命中永远的痛。一度,只要是跟文章能搭上边的例子,都被我扔到文章里当董存瑞!结果有次被说举这个例子不知道要说明什么,泪,举出这个例子,我容易吗?早知如此,就为了这个,说什么我也要矢志不移排除万难一往无前地——选历史!多举几个例子多有用,文章充实不说,最重要的是能凑字数啊,一个例子渲染一下,一两百字就对付过去了不是?免得我每次字数写不够都要在结尾胡言乱语,结果又有次被说结尾不知所云。说明老师就是老师,眼睛还是雪亮的。
啧,其实讨厌写作文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不谦虚地说,从小语文就是我强项,虽说有点不稳定吧,毕竟多少次救我的总分于危难之中。可是,作文!小学初中那段时间,摊开作文本后,我起码要翻两三个钟头的作文选。啊,不要误会,我看的跟我要写的题目一点关系都没有,事实上我已经条件反射了。最后是再不写就不能睡觉了,才磨磨唧唧地写完了。曾经有次实在写不出来,结果凌晨五点爬起来,硬生生逼出来的。现在我琢磨着,我熬夜的坏习惯不会就是打这儿起的吧,啊,你这万恶的根源。
其二
后来,看到一篇文章极是眼熟,去篇末一瞄:“摘自南方周末”。MGD,那这篇文章怎么也得是三年前的了。作为一份20072月的杂志,您惭不惭愧?我不BSBS谁啊?
有书看的时候,通常我是不看杂志和报纸的。要不是头一个星期图书馆闭门谢客,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翻了一整天杂志,最后和三年前的南方周末狭路相逢。
呃,下面的文字可以取名为“我和南方周末相依为命的日子”。
高三的时候,比较有自知之明,大部头、小部头一概不敢动,所以就风雨无阻地期待南方周末。其实,我比那些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的人还是要幸福一点的,对吧?一份报纸我通常是仔仔细细从头看到尾,不时还要回味几遍。我之所以能肯定说那篇文章是三年前的,在我脑中记得如此清晰的南方周末,只可能是那个时候的。虽然这份报纸优到推翻了本人多年来对杂志和报纸的成见,我现在也只是偶尔翻翻,并且绝对没有那么认真了。还是不太习惯看报,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通常是会选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挑中一本书是因为对内容有兴趣,杂志和报纸的内容却不可能挑,有没有兴趣也是要讲机缘的,与其花时间pass掉那些不感兴趣的东西,还不如找本书。So,曾经相依为命的南方周末,终于跟我分道扬镳了。
另外,发表一下我对专栏这种东西的怨念:南方周末的文化版以前有一面专门登些小文章,都很不错,现在貌似变成两三个作家专栏。我看的报纸不多,当然专栏看得更少了,但就这浅薄的印象来看,大多数专栏不是引经据典写饮食就是顶着针砭时弊的帽子卖弄嘴皮子,学术倾向的报纸通常是前者,娱乐倾向的报纸通常是后者,相似之处是通篇不知所云,有赚稿费之嫌。以上,晶晶无责任发言。
叹气,我当初毫无悬念地发现:越是不能看书就越是发现想看的书无穷多。不过本人还是比较善于在苦闷中寻找乐趣的(好吧,我承认我阿Q),专门找了本本子记书名,并乐于在南方周末,甚至语文的阅读理解里找好书。其实高三真结束了,那长长的书单反而提不起我的兴致了,它带给我的乐趣仿佛真的只是因为它代表一种对结束的期待,一种苦中作乐的快感,而不是书本身。
 
其实,我写这篇文章是为了忆苦思甜来着,对过去的怨念虽然长了点,长归长,不能改变它只是小小铺垫的事实。
掰掰手指头,我好象已经三个月没更新Space了,这真是……幸福啊!想写就写,不想写拉倒的日子,想乱举例子就乱举例子,想胡言乱语就胡言乱语,没人介意我是玩深沉还是装可爱,没人介意我是假学术还是乱煽情,不会有人说你这铺垫实在太长,不会有人说你这题目起得莫名。(托作文凑字的福,我最擅长在文章结尾玩排比,不过这儿暂时还没结尾。)
再掰掰手指头,我抛弃南方其实已经三年多了。终于不用只面对南方周末这棵树,被迫无视外面华丽丽的森林,虽然这是棵大树,不过老曹就说过: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我何止不平啊,我简直就是凹的。
真结尾了。
没了。

摩羯呓语

初初对星座感兴趣,大抵只是对自己的又一个天生的无法选择的属性有了解的欲望(分类和被分类,不知道是属于人的社会性还是人的天性)。

仔细回忆一下,我对星座的兴趣和信奉,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小的时候,很少听到别人说星座很准,越大这样的声音却越多,所以猜想是不是很多人也是如此。

这到底是我们越看越准,还是我们不知不觉根据自己的星座修正着我们的性格和人生?人会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某种程度,这是个真理。

星座到底是准还是不准,深层非表象的东西总有似是而非的味道,是和非的界限那么模糊,纠缠在这个问题上,是我庸人自扰。

但也就因了这种深层非表象,我想星座是很私密的东西,因为只有自己才知道那么多具体的分析和结论,哪些是准确的,哪些是模糊的。可能这跟我并不擅长用别人的星座分析别人有关,我总以为,从别人的星座至多只能得到一个泛泛的结论,再深入,就难免有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的危险。

所以,我不是想评论摩羯座,只是想说摩羯的我。

(一)摩羯爱批判自己的感情

这句话只出现过一次,却成为我对属于我的这个星座最强烈的印象。

喜欢、不喜欢,还有其他的种种——感情固然本质复杂,感觉到的却往往很纯粹。爱批判,硬是要拷问出生活的五味陈杂,也许正意味着对过去的否定和不承认,就比如说我对复旦的感情。我常常不承认过去的很多东西,所谓“是今非昨”,但其实所有的生命和感情的轨迹都是不应该被否定的。所以现在再去看那篇文章,连自己都觉得这样的批判未免苛刻,不是不真,而是苛刻。

换个角度来说,我已经不习惯未经批判的感情了。ZH看了我的博客,说我写文章是逻辑型的,理性。有些诧异,找机会问了问XC,答案也挺让我绝倒。原来,是这么不露感情。还记得任洁那时候对我们班文章煽情的评论,虽然说的是别人,但我当时是有悚然一惊的感觉的。我其实一直觉得自己蛮有那个倾向的,因为写的时候有点歇斯底里,感情露的太多却又太浅,就难免要“煽情”了吧。这不是说任洁当时的话造成了我什么实质性的改变,只是至少我本性里、理智上对纯粹的感情是有抗拒的。

我一直觉得写东西的时候,是最能冷静和理智的,或者说,最能耐心地把一件事一种感情嚼透,所以,写出来的东西,让我很有安全感。不知道,这是否造就了我文字上的习惯性苛刻,一开始写,就容不得一时冲动或纯粹的抒情。在最痴迷的时候,我都可以坐下来,把在感情上为之狂热的东西,表达得很冷静。

可以说,我绝对不具备成为艺术家的天分。艺术是癫狂,不疯魔不成活。

到这里,可以说我是个理智的人吧。可惜,理智无法压倒情感,一直是我生活的隐患。我的理智能让我很好地打理生活的琐细,我的情感却总让我在关键的地方止步或者脱轨。又或者说,我一直以“我的理智足够压倒情感”为前提来构架我的生活,而前提不成立。好象我总是这样,就像我跟XC说过,过去的太多想法是那么理想化,以至于我尚未到达已经开始失望,生活终究不是几个假设几个定位就可以解决的事情,我把该作为结论的东西当作了前提,建起的也是空中楼阁罢了。

(二)摩羯的毅力、野心和成功

看到最多的,说的都是摩羯的坚韧和毅力,野心勃勃的星座,也很容易成功。

摩羯最根本的性格,却让我觉得茫然。

我说过,我知道自己不要什么,可惜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没有目标,也就没有野心,毅力(如果这种东西在我身上真的存在的话)是无的之矢,更不用奢谈成功。

这样,即使其他的性格再像摩羯,也因为这根本性的背离而成了尴尬。

前些时候,看见XCSpace里提到KFC里聊天的日子,呵呵,勾起我的回忆了呢。

我还记得第一次去是在高三的下午,我们坐在一起谈志愿谈未来。

我还记得那时KFC里喧嚣地很世俗,只有空调,没有风。

我还记得谈话间隙,心中突生的强烈的茫然,一瞬间四处的喧嚣仿佛遥远。那是第一次试图在内心面对真正残酷而现实的未来,心里满得要溢出什么,又好象空得发疼。XC身上一直有我羡慕着的,一种可以真正独立漂泊的狠劲。这个感觉也许是高二同寝室的一年就有了,但从未如此强烈,以至于我至今印象深刻。

据说,摩羯和水瓶是格格不入的星座,我身边却有两只瓶子。大概人总是容易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最欠缺的东西,身边的瓶子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恰恰是本该摩羯应该拥有的行动力和决断力,而且目标明确。有时候和她们聊聊,心里一边是豪情壮志,一边是些类似绝望的东西,因为看见了坚定的轨迹,同时看见了自己对生活的笨拙。

曾经和XJ聊《Gone with the wind》,这是我最喜欢的名著。我一直没说的是,如果没有阿希礼,它对我来说充其量是部好作品,有了这个人物,这本书却参与了我部分的人生。

记得阿希礼的希望吗?“清静,不要让我不喜欢的人来打扰我,不必被迫去做我不想做的事,也许——我希望旧时代重新回来,但它是一去不复返了,往昔的回忆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我的耳边一直回荡着旧世界崩溃时的阵阵轰鸣。”他清醒,却有一种面对现实束手无策的无力感,强烈到足以令某些人精疲力竭,想怜悯却又温情顿消。他从一开始就在自己和现实之间划出距离,旧时代悠哉的生活节奏、安详的环境,才能让他有足够的安全感去营造一个梦,任何威胁到这种平静的东西都不被允许,这其中就包括了他自认为的对斯佳丽的爱。他被斯佳丽身上的勇气和精力吸引,又清楚意识到她所代表的现实与他小小的天地格格不入,所以他允许自己被吸引,却不允许斯佳丽进入。当战争击溃了这些梦的围墙,阿希礼就像初见世界的婴儿,害怕惶恐,却不愿像其他婴儿般成长,而是不断回忆羊水里无垢的净土,任由前路一片荒芜。他像一片精美的浮雕,模模糊糊,朦朦胧胧,而被风沙无情地销蚀,一种高贵的消沉,但他是一个弱者。

那时候是多大?初中?还是再稍稍大一些?正在对自己了解却又不是真的了解的年纪,我清楚地看见我和他极度相似的地方——只愿意守着自己小小的世界,希望永远没有外力的入侵和勉强,就为了这个目的,不惜牺牲别的重要的东西,并且,不愿意面对现实。我的生活尚未展开,他的生活已注定是个悲剧,如何不让我心中惶惶?

我有时候想,如果我不是这么早意识到自己性格中的故步自封,现在会不会稍稍不一样一些。有没有可能这种关注和介意反倒造成了我某种程度的自卑,进而越走越远。回到开始时说的“这到底是我们越看越准,还是我们不知不觉根据自己的星座修正着我们的性格和人生?”

人生有各种可能,只是我们永远都不可能知道。

音乐欣赏的美学探讨

挺早的时候就开始附庸风雅听高雅音乐,常常听着听着就去见周公。醒来难免要唾弃自己一番,真是没艺术鉴赏力,兼没品位。

回头想想究竟是为什么开始对这些感兴趣?原因有很多,却恰恰都不是音乐本身,而是可以称之为背景的东西。一种是文化,听古琴、古筝,就是是因了它们厚重的文化底蕴。那么长那么长的历史,未必懂得的人,至少能品出遥远的沉静和矜持。再者,作曲家的人格,我喜欢《英雄》、《命运》,是因为喜欢贝多芬,是因为感动于他的抗争他的激愤。还有,许是因了文字。古典音乐的评论总透着某种神秘和高傲,仿佛一个不易踏入的世界,甚至一种暗语,让你有一探究竟和读懂它的冲动。譬如以前看晓畅推荐的肖复兴的《音乐欣赏十五讲》,很是喜欢,但与其说是在欣赏音乐,不如说是在欣赏文字——肖复兴的文笔真真精彩绝伦!

唯一的例外,是门德尔松,没看过任何评论,对作曲家也没有什么了解,一张碟全英文,连确切的曲名都不知道,只是觉得好听。我爸最喜欢小提琴曲,最讨厌交响乐,而我因为标榜喜欢贝多芬的缘故,自诩喜欢交响乐,但事实是我喜欢的门德尔松恰恰是长于小提琴曲创作。那么,从纯粹的欣赏角度来说,太多的背景、信息是对判断的一种误导和伤害。但是离开了这些背景,我却不能被更深刻地感动,门德尔松仅仅只能悦我的耳。

也许,深层的原因还在于,我还没有能力感知到音乐本身的力量,因为不懂。曾经做过件焚琴煮鹤的事:对照着评论,听肖邦的钢琴曲,结果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这首是写雨,那首是写小狗。于是我困惑:音乐究竟是否存在内容?直到最近稍稍接触了点美学,突然有些领悟了。

从黑格尔美学体系来看。黑格尔将艺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象征型艺术,典型代表是建筑,特点是形式大于内容,物质压倒精神;第二阶段,古典型艺术,典型代表是雕塑,特点是内容与形式的完全统一;第三阶段,浪漫型艺术,典型代表是近代欧洲的绘画、音乐和诗,特点是内容大于形式,精神溢出物质。这三个阶段是物质性、实用性越来越弱,精神性越来越强,逐渐趋于艺术的高级阶段。

其中说诗的精神性高于音乐,我并不很赞同,就不知道是黑格尔理论的内容,还是易中天自己的发挥(我看的是《破门而入——美学的问题与历史》)。书里的推断,说诗的精神性高于音乐,无非是因为诗的物质性弱于音乐,这个反证是否可以成立姑且不论,就说他所论证的诗的物质性弱于音乐,就有很大问题:它的说法是音乐还需要空气这个媒介,诗可以默读或默诵。那我说音乐可以默哼或默唱难道不行吗?圣桑曾说“音乐始于词尽之处。音乐能说出非语言所能表达出的东西,它使我们发现我们自身最神秘的深奥之处;它能传达出任何词不能表达的那些印象和‘心灵状态’。”这不是在说音乐高于诗吗?

我倾向于认为音乐高于诗。因为随着形式越来越弱,精神性越来越强,其传达能力也在削弱。建筑,我们就无法说出它的精神内容,它们只拥有约定俗成的象征意义,是世俗的、物质的;雕塑,譬如最典型的古希腊雕塑,形式是人体美,追求和传达的精神也是人体美;而第三阶段的艺术,其精神既不能用约定的象征意义解读,也不能从形式上简单得到,颇有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思。诗,在其形式上(即文字)多少会对传达的对象有所指,譬如我喜欢的李商隐,我喜欢他最大的原因就是难解——“诗家总爱西昆好,只恨无人作郑笺”,但至少它有比较明显的感情倾向。而音乐,连这种倾向都表现得很暧昧。

所以,是不是可以说,音乐对情感的传达能力,是弱中之弱。拿一个典故来说:俞伯牙和钟子期,如果音乐这种艺术本身的情感传达能力不是那么弱的话,何以一个高山流水就足称知己了呢?

人生有几个知己?那么凭空听音乐就能理解作曲家本来意图的,又能有多少?

更有甚者,基本否定音乐的情感美学。中国的嵇康和奥地利的汉斯立克,算是属于艺术形式说,他们都主张音乐是一种形式,前者说“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后者说“同一首乐曲完全可以配上意思相反的歌词。音乐的美只在于乐音的和谐,与情感无关。”

汉斯立克是谁我不了解,但作为大音乐家,而不是一个鉴赏家,嵇康的观点其实颇值得玩味。这样的话,音乐岂不是悦耳好听就足够了?

那么,这里足可以运用一个美学体验的规则:作为一个欣赏者,根本没有必要弄清楚艺术家表现的是什么,也没有必要确知和确证自己体验到的,是否就是艺术家之所表现。

真的是这样吗?

从《夜宴》说起

看了《夜宴》,虽然看的条件艰苦了些——完全是无声版。

只能说,我还是有些失望的吧。大概之前看了片花,期望稍高了些;加之又看了晓婧的博客,就更想去看看了。事实证明,目前的国产大片还是不大经得起期待的,倒是在听过恶评如潮后去看,可能会觉得:哎,其实还是不错的。

 冯小刚的幽默

之前就听到过《夜宴》笑场的事,有人说这是因为冯小刚还没有走出贺岁片的影子,还有人说是因为看见葛优就让人想笑。看过电影后不久,又听东东谈起一个评论,说的是《夜宴》里的台词。那些引人发噱的句子,夹杂在莎士比亚氏夸张而戏剧性的台词里,难怪议论纷纷。东东谈到的评论说,这些台词就是冯小刚的幽默。

冯小刚的幽默,让我想到《天下无贼》。冯小刚的贺岁片我向来不感兴趣,嫌闹腾。看《天下无贼》完全是出于刘德华、刘若英的组合外加一个不请自来的看电影的机会。无欲无求而去,倒是颇有些惊艳的。《天下无贼》,是喜剧的情节,悲剧的结尾:刘若英把孩子放在寺庙外然后虔诚跪拜的镜头,甚至泛出了一些宿命的色彩。而之前的气氛一直都是很有些揶揄的,结果就是让最后的悲伤变得格外压抑——这种悲剧形式,一直是我最容易被打动也是最讨厌的。由此,我也领教了冯小刚的幽默,那些精彩的台词,看时笑,看过电影后回味起来,就有些冷。一点点不着痕迹的冷,一点点的哭笑不得,一点点的荒凉,乃至葛优独特的慢条斯理的语气,就此混合成了我心中对冯氏幽默的一种定义。

可以说,《天下无贼》是我对《夜宴》加诸希望的重要原因,可惜,《夜宴》里只有那一点点冷,还看得出冯氏幽默的痕迹。与其说是无意的流露,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冯小刚的刻意,毕竟他也曾经说过《夜宴》的台词是精心琢磨过的。只能说,冯小刚的幽默这一回是“生不逢时”。《夜宴》和《天下无贼》不同的是,它一开始就奠定了悲剧的基调,这种氛围让冯氏幽默无用武之地,让这一点点的冷都接近于冷笑话的“冷”。

冯小刚的幽默,成就了冯小刚,却终是耐不得寂寞,在《夜宴》里得了个不伦不类。

 情节和氛围

我一直注重两样东西:一是氛围,二是细节。看书、电视剧、电影,都是这样。当然,这个习惯别人可能也有,但在我身上比较严重。在我看来情节只不过是用来构成故事,氛围才能成就完美,细节才能让故事出彩。我喜欢的作者,被很多人批评情节构架能力不高,但我就会因为其文字风格营造出来的气氛实在太得我心,而固执地喜欢;当年看《大事件》,情节让我觉得刻意而匠气,但最终因为结尾的一个细节而记住这部片子。对我来说,足够好的氛围和细节,甚至完全可以掩盖情节的不足。

但即使是鉴赏能力偏差如我,都会对现在国产大片不满——太注重氛围和细节了。

华丽的布景、精致的画面,眩目的舞蹈,动人的音乐,是为了什么?气氛——或者说场面和气势,总之是让你得到至高感官享受的东西,还有演员的一举手一投足,都极至精准,无懈可击。这些,足够成就一部堪称艺术的、完美的作品。至于那许多精心设计的对白、冲突、巧合,目不暇接,似乎是足够让我们对编剧导演的明察秋毫和入木三分赞不绝口。

可惜,事情不是这样的。氛围完全凌驾于情节之上,只能让不足的情节更为苍白;细节太多,就变成了情节,故事就像是刻意的拼凑,抖了太多包袱,惊喜也就不会有了。

说到底,中国电影没有好故事,或者大导演们没有找到好故事。《夜宴》,莎士比亚的剧情,自是毋庸质疑,至多加了个武则天进去;未上映的《满城尽带黄金甲》据说也是搬的《雷雨》。究竟是为了宣传,还是名导们认为名剧万无一失,他们只要负责气氛场面就好?如果是前者,我表示一下同情;如果是后者,未免天真。莎士比亚也好,《雷雨》也好,胜在对人性的刻画和拿捏。莎翁戏剧的情节,如今看来,有些幼稚和力不从心。这并不是莎士比亚本身的弱点,也无损于他的伟大。而是因为情节这东西,是会过时的,也是会被用烂的,不然不会有所谓“桥段”一说。搬来的故事,不得神髓,失败的可能性只有更大。这是一场带着镣铐的舞蹈,而我们还没有能力跳好。

 说说演员

电影里的茜素红,这种厚重的颜色充满了历史的味道,让人想起《大明宫词》,甚至电影中女性角色某种程度上的强势都有些相似。可惜,青女只是个纯粹的痴情女子,为了情勇敢,为了情赴死。就像电影里葛优说的:什么都敌不过一颗单纯的心。这样单纯的灵魂有力度,却缺少深度,可惜了周迅的天赋和灵气。

章子怡,我想说一句“却嫌脂粉污颜色”,不喜欢那些妖媚的妆,她的婉后够到位,根本不需要妆来衬,朴素一些会更深刻。搬句电影里的话:把自己的脸变成面具才是最高明的演出。

隔岸的火

  
  前几天,又看见电视节目介绍张国荣的电影,一部接着一部,走马观花一般地匆忙,像极了一场绚丽却早早落幕的人生。感慨的背后,不是遗憾,而是不可名状的意犹未尽,终于还是没能把这人生看个通透。

我有时候在想,到底是什么成就了张国荣?除了他的风华他的挥别,其中可还有看戏的我们的一些些心结?

电影,和大多数艺术一样,有时候就是一种麻醉剂,用来摆脱现实的蝇营狗苟,渴望超脱平凡琐碎的人生,渴望的,是一个传奇、一种深刻。但电影总要落幕,落幕了,我们曾经沉浸和倾倒的传奇和刻骨铭心就都成了假的,只能品味不能缅怀,因为它们并不真实存在,足以安慰心情却不能抚慰生活,这是因理智而生的、感情无法逾越的鸿沟。所以,走出电影中的悲欢离合,我们更迫切需要着生活中的传奇,也许这个传奇的名字就叫张国荣吧。

我喜欢对张国荣的一个评价:人戏不分,原本是《霸王别姬》里的一句话。人戏不分的程蝶衣感动了戏台下的观众,感动了电影外的我们,为这般痴迷深深哀恸。但其实他不曾真正感动过属于程蝶衣的世界,这样的痴迷为他和他身边的人带来的是灾难和悲哀,是四面楚歌、走投无路。这场癫狂实是现实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这样的感动终究还是一场隔岸观火。

始终,我们只看见他在电影里执著和孤独地爱着,那些一吹即折的脆弱与忧伤,是那么寂寞,以至于精致。这种精致让我想到我很喜欢的玻璃幕墙,那种水晶一样的光泽呈现出的精致是如此动人,即使有时候美丽的玻璃就真的还不如一堵墙,即使这种精致其实很不生活,但,它的美丽就是它存在的理由。所以这些痴迷癫狂孤独忧伤也就仿佛真正存在,因为这样触动灵魂的感动是多么让人迷恋,我们将之寄托在张国荣身上,只等待现实慢慢消磨——然后,他一跃而下。

我们看见程蝶衣的自刎、看见阿飞的逝去,便仿然有了一种错觉,这是一个必然的、被预见了的宿命,这样的宿命显得格外悲壮,因为它注定是个悲剧。而其实,谁曾意料?你可能分清如今悼念的是程蝶衣们还是张国荣?是程蝶衣们震撼我们的,就是张国荣感动了红尘的,人戏不分的究竟是他,或者更是我们?

我承认,起初感动我的是那些纪念他缅怀他的文字的华丽与忧伤,后来是他电影里的精致和华美,再后来,是我自己。

所以其实是我们愿意接受一场俗世中上演的《霸王别姬》,张国荣给了我们一个结局,我们杜撰了剧情,编造了情感,最终感动了自己并痛痛快快地大醉了一场,不是吗?